合同編號:BDC-2023-0401
甲方(業主):張三
乙方(服務提供商):李四地毯清潔服務公司
鑒于甲方擁有位于XX市XX區XX路XX號的一棟別墅,并同意由乙方為其提供地毯定期清洗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
乙方將根據甲方的需求,定期為甲方的別墅提供地毯清洗服務。具體清洗時間、頻率和地毯種類由雙方協商確定。
乙方應確保在清洗過程中,不損害地毯的纖維和顏色,并保證地毯的干燥。
乙方在清洗過程中如發現地毯有嚴重污漬或磨損,應向甲方提出建議,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進行特殊處理。
二、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乙方按照每次清洗服務的實際工作量和材料消耗收取費用。具體費用標準由雙方根據市場價格協商確定,并在每次服務前告知甲方。
甲方應在每次服務完成后三天內支付服務費用。支付方式為銀行轉賬或支付寶轉賬。
三、合同期限及續約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期滿后,雙方如需繼續合作,應提前一個月協商續約事宜。
如甲方對乙方的服務質量不滿意,可在合同期內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終止合同。如乙方對甲方的服務需求不滿,可提前一周通知甲方終止合同。
四、保密條款
乙方應對在服務過程中獲得的甲方個人信息和商業機密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個人信息和商業機密用于其他用途。
五、違約責任
如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損失,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六、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和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如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條款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合同章): 乙方(合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