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本物業的外墻清洗服務委托乙方進行,訂立本合同。
1.0 工作地點服務內容:清洗外墻、玻璃
2.0 作業要求
乙方采取下吊板方式進行施工,使用專業工具及外墻清洗劑、玻璃清潔劑,清洗外墻、玻璃,使玻璃表面形成一層保護膜,使玻璃不易受灰塵及酸雨的腐蝕。 3.0 服務標準
玻璃整體光亮、清潔、無膠印、無污跡、無建筑施工材料殘余物;外墻干凈、無深色、無污跡、無建筑施工材料殘余物。
4.0 合同期限
4.1 自___月___止。
4.2 如遇停電、下雨、大風等特殊情況,工期可延期。
5.0 收費標準
清潔費用:元/次,人民幣大寫: 6.0 付款方式
完工當日由甲乙雙方進行現場驗收,并在工程驗收單上簽字,甲方驗收合格后,10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當次清洗費用
7.0 雙方權利與義務
7.1 甲方
7.11 甲方安排專人負責聯系、協調、檢查、監督乙方工作;
7.12 甲方負責向乙方免費提供服務所需用水、電及燈光;
7.13 甲方應及時對現場進行驗收。
7.2 乙方
7.21 乙方應在開工前,向甲方現場負責人提供真實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明、保險單、高空作業證等相關證件;現場工作人員必須全部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并
持有國家認可的資格證書;
7.22 乙方工作時必須符合高空作業的要求,安排專責人員進行現場管理,確保安全。
7.23 乙方在現場作業的員工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指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若乙方員工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將按甲方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7.24 乙方施工過程中,如出現任何安全責任事故、人員傷亡或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負全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7.25 乙方在清洗服務過程中,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或財產損害的應予以賠償。
7.26 在乙方清洗服務范圍內,若發生任何質量或其它問題投訴,乙方必須二十四小時之內予以答復或解決。
7.27 嚴格遵守甲乙雙方簽訂的《安全協議書》
8.0 其它
8.1 解除協議或任何有關協議內容的更改,協議雙方須提前十五天
內以書面形式答復,逾期不答者,視為默認。若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8.2 本協議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任何一方可向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3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蓋章簽名有效。
甲方:乙方: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安全協議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就 清洗工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明確雙方責任,特簽定以下安全協議。
l、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市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按照《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怍規程》(DBJ01-62.2002市強制性標準)乙方應強化安全意識,做好施工安全工作。作業前對人員的身體狀況進行檢查,患病、飲酒及其它身體不適者不得施工,嚴禁未經培訓的施工工人高空作業,乙方管理人員應對員工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進行檢查。乙方違反安全作業,引發的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事故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開工前,提供有關保險手續證明文件、員工身份證及操作證明的復印件,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須確保在合同規定施工地點工作的所有人員是貴公司的正式員工并有保險證明、高空作業資格證明。
4、乙方必須按《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DBJ01-62-2002市強制性標準)的要求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遵守甲方有關規章制度。
5、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對于乙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甲方有要求乙方整改的權利。
6、乙方在生產操作過程中工人的防護用品由乙方自理;并應督促工人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現場嚴禁吸煙,嚴禁隨地大小便。
7、乙方必須嚴格按國家和市對高空安全操作規程和制度執行,因違反操作規程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在。
8、甲方原有建筑物存在的質量問題與乙方的清洗施工無關。在清洗施工期間發現的質量問題,以雙方的驗證簽單為準;因乙方清洗施工造成的對原有建筑物的損壞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9、清洗施工中,乙方發現的甲方原有建筑物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告知甲方采取防范、補救措施。
10、清洗施工中,乙方造成的甲方原有建筑物的安全隱患,乙方不得隱瞞,應及時告知甲方,雙方商定并采取消除隱患的措施,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1、乙方違反上述10、11、款的約定,在乙方清洗完工中造成的財產、人身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甲方:乙方:
日期; 日期: